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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政厅指令各县实行编整中应注意事项

雷志华 李忠全


  (一)政权建设
  民政厅指令各县实行编整中应注意事项
  〔本市讯〕民厅为使行政正规化,和干部各得其所,特提出编整工作上几个问题,指示各县实行。关于行政组织,首先必须健全行政机构,建立正规制度,政府颁布的各级组织条例,必须讨论后遵照执行,并裁并虚设部门,如编整后工作繁重,必须增加人员名额,须事先呈准后方能任用,编余人员,如能造就区级以上的干部,可送民厅转送行政学院学习,如有年龄较大或工作能力较差,又不愿脱离工作者,可送民厅转送各生产部门。思想意识落后,坚决不愿工作者,可准其回家参加生产。对病员处理:成绩优良的干部,或对革命有劳绩的区级以上干部,身有疾病者,可介绍民厅转送休养所。如路途不便者,可在当地安置休养,其生活费用以一般工作人员待遇计算。自原回家休养者亦可,各项费用一般的由自己负责,如家庭贫穷者,政府应发动群众帮助解决。编余的杂务人员,如身强力壮者,经说服后送民厅转送工厂参加生产,编整后必须注意调查研究,帮助下级,建立正规行政制度,纠正过去一把抓的工作方式,尤应注意做什么学什么,提高行政人员的工作能力。各级编整工作限二月底全部竣事,如逾限期,则生活办公费不准报销。
  (一九四二年二月十日《解放日报》)
  

甘宁边区民政工作资料选编/中共西省委党校.—西安:西人民出版社,1992.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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